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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大從小瘦竹竿, 家訪的衛教士多回無解無奈說:那就給他多吃些薯條吧.


夫妻倆面面相趨, 饒是我們從孩子可以進食就均衡健康飲食, 薯條這孩子根本見都沒見過, 聽到衛教士這麼說, 勉強給他一試, 但是孩子五分鐘只吃了一根薯條, 而且很明顯的是要沾蕃茄醬才不得以使用的.


後來外食機會增多, 薯條常見, 三歲長到十幾歲, 一回吃完的紀錄都沒有, 不管是多小包. 一個一分薯條可以吃五分鐘的人, 半個小時也只能吞六根吧.


昨天回來跟我說: 媽媽我放學可以跟同學去買薯條吃嗎? 我們有一群人要一起去.


關於校外的社交活動我是很歡迎的, “當然可以, 但是你吃的完嗎?”


“媽你不用擔心, 那是特別賣給學生的薯條, 小小一包. 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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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不只一回宣稱: 我只要穿實用的衣服, 流行講酷不是我的型. 衣服就是要舒服!


聖誕節後各家跳樓大拍賣, 我上街巡了一下報告新潮鞋店正在拍賣, 要買的正是時候. 這孩子眼睛一亮說:

我想去看看, 我同學他們經過看到我的球鞋老是問: 這是啥啊?


天可憐見, 孩子們所有的鞋子都是在專賣鞋店買的啊(在台灣還享有盛名價格不斐), 一來有專人仔細量尺寸, 二來孩子腳小, 向來也沒有去運動鞋店的需求.


總之, 孩子大概是終於感受到一點青少年的氣氛, 跟著我上街去買了一雙--依舊是全黑--的鞋.


這天上籃球課他馬上把球鞋打包帶去, 回家我問他新鞋穿的如何, 他開心的說: 同學們都說我的鞋子很酷.


是哪天開始覺得需要”酷”了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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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ummysa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